回迁材料清单
各位毕业生:
在拿到“准迁证”后,做好以下事项:
1、核实“准迁证”上个人信息是否正确。
2、每人按已登记的原籍户籍所在地,开具“迁移证”。
3、原籍开具的《户口迁移证》、《准予迁入证明》第三联、常住人口登记表(照片处贴本人1寸彩色近照,须露双耳)以及身份证复印件。
如需邮寄,请自付“邮费”,不接收到付件。详见以下联系方式。
单位名称: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代理部
现场递交材料地址: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102室
邮寄材料地址: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102室 孙磊收
联系电话:280136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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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住人口登记表:使用微信“扫一扫”关注北方人才网微信公众号。选择“海河英才”菜单栏的“2019届高校毕业生”,进入“海河英才进津毕业生存档信息上报系统”填写个人信息。
备注: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户海河英才的手续办理完毕,使用户口页的毕业生,带着自己的身份证请到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。
